【动态】“零距离”受教育 实例子敲警钟
| 招商动态 |2016-04-29
近日,灵武市纪检委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乡镇(村)领导近100人旁听了由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梧桐树乡史壕村村委会主任荀某某等15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的公开审理活动。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7月17日至9月15日,灵武市梧桐树乡史壕村村主任荀某某组织、领导本村村民杨某某、贺某某等14人以索要占地补偿、承包部分工程为由阻挡宁夏锦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鑫公司”)300万吨超细粉煤灰工程在灵武市东山坡上进行施工。在挡工期间,荀某某等十五人形成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打考勤,并专门安排六个村民代表在临时搭建的帐篷内每天上山阻挡工程施工。自2015年7月17日至9月15日期间,梧桐树乡派出所民警多次出警劝解警告、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也明确答复该工程占地系国有土地、锦鑫公司也同时答复建设工程需要相关资质,村民不具备相应的资质问题,但上述被告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致使该工程机械、项目部工作人员无法正常施工近两个月。
在庭审过程中,各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近年来,政府对于政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招商引资的企业不断增多,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发展并极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这本是一件对各方大有益处的好事,但是近年来,以索要占地补偿费或其他名义而阻挡企业施工、造成企业巨大损失的事情频繁发生。灵武市纪委专门组织此次庭审观摩,借此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知法、守法。
检察机关也告诫各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在解决冲突、矛盾时,时刻谨记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正当的程序提出诉求,理性的、平和的解决冲突,而绝不是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使冲突愈大,同时触犯法律的底线。
